掩耳盗铃
《吕氏春秋》〔先秦〕
范氏之亡也,百姓有得钟者,欲之而走,则钟大不可之;以锤毁之,钟况然有音。恐人闻之而夺己也,遽掩其耳。恶人闻之,可也;恶己自闻之,悖矣!(有音 一作:有声)
译文及注释
译文
范氏逃亡的时候,有老百姓得到一口钟,想把它背走。但是,这口钟太大了,不好背,他就打算用锤子砸碎以后再背。谁知,刚砸了一下,那口钟就“咣”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。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,来把钟夺走了,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紧紧捂住继续敲。厌恶(恐怕)别人听到,可以;但怕自己听到,就很荒谬了。
注释
范氏之亡也:范氏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,被其他四家贵族联合打败后,逃在齐国。亡:逃亡。
钟:古代的打击乐器。
则:但是。
负:用背驮东西。
锤:槌子或棒子。
况然:形容钟声。
遽:立刻。
恶:害
寓意
钟的响声是客观存在的,不管你掩不掩耳朵,它总是要响的。凡是要客观存在的东西,都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。有的人对不喜欢的客观存在,采取不承认的态度,以为如此,客观就不存在了,这和“掩耳盗铃”一样,都是极端的主观唯心主义——唯我论的表现。
思考
1、“有得钟者”遇到了什么困难?他做出了什么举动?
答:①钟大不可负。②以锤毁之。
2、当他“以锤毁之”有了新的发现,他又有什么想法?做出了什么决定?
答:①钟况然有声。②恐人闻之而夺己也,遽掩其耳。
3、面对他这种担心,这种举动,你想告诉他什么?
答:害怕别人听到声音,这是可以理解的;但你能捂住自己的耳朵却无法捂住别人的耳朵,你捂住自己的耳朵只是自欺欺人罢了。
创作背景
《掩耳盗铃》是先秦吕不韦所作,他为卫国濮阳人,主持编纂《吕氏春秋》。
简析
《掩耳盗铃》是一则成语故事。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百姓得到一口钟,但因其体积巨大,他想把它敲碎了再背走。但刚砸一下,那口钟就发出很大的响声。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,来把钟夺走,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捂住敲。实际上,掩耳只能欺瞒自己,却无法阻挡声音的传播,更无法阻止他人的探寻与贪婪。这篇文章阐明了自欺欺人只会陷入更深的困境,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,正视客观事实,不被贪念和自私所蒙蔽,以免走向自我毁灭的道路。
宋人有酤酒者
《韩非子·外储说右上》〔先秦〕
宋人有酤酒者,量酒公平,遇客甚谨,为酒甚美,悬帜甚高,然贮而不售,酒酸。怪其故,问其所知者杨倩。倩曰:“汝狗猛邪?“曰:“狗猛,则酒何故而不售?“曰:“人畏焉。或令孺子怀钱挈壶而往酤,而狗迎而龁之,此酒所以酸而不售也。”夫国亦有狗。有道之士怀其术而欲以明万乘之主,大臣为猛狗迎而龁之。此人主之所以为蔽,而有道之士所以不用也。
庄周梦蝶
庄周〔先秦〕
昔者庄周梦为胡蝶,栩栩然胡蝶也,自喻适志与,不知周也。俄然觉,则蘧蘧然周也。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,胡蝶之梦为周与?周与胡蝶,则必有分矣。此之谓物化。
木瓜
诗经·国风·卫风〔先秦〕
投我以木瓜,报之以琼琚。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!
投我以木桃,报之以琼瑶。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!
投我以木李,报之以琼玖。匪报也,永以为好也!